2026.9.18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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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勇刚
一、近期安全工作部署及要求
(一)临近中秋·国庆双节,涉爆和剧毒运输车辆大概率会要求停运,其他车辆可能会线路管控,各片区请通知客户做好储备,做好运输安排,及时关注有关部门通知。
(二)节日期间确需运行的车辆,中秋节小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对小型客车不免费,危化品车辆虽可通行,但必须严格遵守各线路管控规定,严禁硬闯 。国庆节假期间危化品车辆肯定是不能上高速,假期间线路管控需要走一般道路或乡村道路的一定要提前做好线路排查以及时间管控。(所有车辆白天连续行驶时间不能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行驶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的时间必须在20分钟以上,当天累计驾驶时长不得超过8小时,一定要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
(三)国庆期间危货运输车辆不能上高速,运输LNG和汽柴油的车辆要提前做好调度准备。需要给高速公路上提供能源补给运输任务的,要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凡是未经许可,不能违法擅自驶入高速公路。节日临近前提前做好运输任务安排以及和有业务来往的储备站进行对接,做好充分储备。
(四)临近“中秋·国庆”前,公安部门凡是出了通知要求节假期间停运的,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执行通知内容。国庆节所有车辆尽量节前6小时内不上高速,已经在高速上的车辆,做好时间安排尽快驶离高速。
(五)节日期间行业主管部门将实行提级管控,严禁车辆和驾驶员违规行为,包括分心、超时疲劳驾驶等。严禁车辆出现“有轨迹无运单”等红线行为。无论路程长短、车辆是维修还是空车返程,必须按规定填写电子运单,一旦被主管部门通报,造成严重后果,自行承担。
(六)“中秋·国庆”节前,各片区要开展从业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参与道路运输任务。
(七)节前对车辆隐患排查做到油、电、气路、转向、制动、轮胎花纹、灯光、雨刷、喇叭、车身字体是否磨损、号牌等部位,包括排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 近期安全事故通报与分析
一)2025年11月10日川L55000号中型厢式货车从沐川县沐溪镇三和修理厂方向往国道213线方向行驶,09时35分,当该车行驶至213国道2534公里200米处时倒车,因驾驶员估计不足、操作不当、押运员不在场未履职尽责。撞倒路边两名老人(均63岁,其中一人未戴头盔)。该事故发生在去年11月,至今仍未处理完毕 。
本月川L55000驾驶员再次判断失误,操作不当。路面虽窄但足以通行,发生右边轮胎掉下在路边 。
对于频繁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可认定为“不胜任此项工作”。法律支持企业基于事实和安全要求进行岗位调整或劝退 。
二)本月川LD5362车运输天然气驾驶员杨兆奇在熄火后手动排压时,未佩戴防护用具,导致低温气体喷出造成面部及手部冻伤。目前伤情稳定,已出院休息 。
通常排空的罐体内保留压力,但驾驶员未按规程自然泄压,而是进行手动排压。驾驶员又未佩戴防护面罩和防冻手套,违反应急演练中反复强调的操作规范 。
驾驶员杨兆奇在重新上岗前,必须到公司接受安全教育及处分 。
三)8月运输盐酸的车,押运员对罐车操作时,盐酸渗透衣物未及时发现,导致膝盖处皮肤溃烂。目前伤情稳定,皮肤慢慢恢复中。
要求:严禁在罐体操作时穿短袖或裸露皮肤。无论天气多热,操作时必须按照规范佩戴防护用具,并穿着长袖、长裤,防冻手套等必须遮盖手肘部分,起到阻隔保护作用 。
节前需对驾驶员进行思想状态和身体状况的摸排,特别是针对年龄较大、精力不济或反复出事的员工,应及时沟通或劝退,避免再次发生安全事故。
郑炜
三、中秋·国庆节假安全工作要求
1、签订“国庆.中秋”《安全责任书》,做好驾押人员安全管理,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培训,掌握驾押人员身体、心理、家庭状况,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疏通处理,不适应上车不得安全运输任务。
2、节前开展一次全方位隐患排查,排查车辆油电气路、制动系统的有效性、灯光轮胎、罐体、阀门、管线完好封闭情况,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是否完好,车辆标志牌、安全卡,随车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存在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消除隐患方可派车。
3、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照判定标准,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按时整改销号,形成闭环。
4、有针对性地加强驾驶员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使驾驶员了解秋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经常提醒和督促驾驶员按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行车操作规范》《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规范操作,杜绝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超速超载和恶劣天气冒险行驶。
5、要密切关注公路、气象等部门关于公路状况、雨雾冰雪大风寒潮天气等信息的发布,第一时间推送通知驾驶员知晓。掌握运输线路途经路段的道路情况和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运输组织方案,提早做好各种极端灾害天气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准备工作。如遇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突发情况造成公路断道或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时,必须立即采取终止运行或绕道等应急处置措施,该停运的果断停运。已在途中运行的车辆,必须通知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安全地带等待或在交警指挥下按照规定的绕行线路运行,严禁在路况不明、灾害不清的条件下擅自绕道运行。
9月20日起主管部门会对乐山危货运输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各部门在9月20日前完善车辆与人员排查、线路排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等安全台账资料,迎接检查,目前部分安全工作资料整理及提交存在滞后现象。安全资料是证明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直接依据。若资料缺失或不全,将被视为未完成安全工作,在事故调查或行政检查中处于被动地位 。务必在9月20日前及时提交至公司 。
四、安全责任落实
一)依据《安全生产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各有7项安全职责。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调查组将重点核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是否到位等 。
二)坚持“四不放过”:对于已发生的轻微事故,也要深入分析原因,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
三)每月安全例会需组织观看事故视频,通过他人事故引以为戒,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安全警示视频中驾驶员因长时间分心驾驶,发生严重安全事故。高速公路上分心驾驶哪怕仅一两秒,车辆也会行驶几十米,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出现此类状况 。
四)平时应将安全管理做到位,完善台账与排查记录,以便在发生事故或面对调查时能够有效举证和应对 。
五)节假日期间公司安排专人值班,运行车辆若有异常情况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须立即报告公司,车辆需停运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
六)正值“华西秋雨”季节,降雨频次高,虽雨量不大但持续时间长,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雨天行驶必须控制车速,集中注意力,避免事故发生。要求驾驶员在出车过程中高度重视雨天行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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