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5.29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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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勇刚
一、近期安全工作部署及要求
(一)疲劳驾驶认定新规:自6月1日起,疲劳驾驶认定采用“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判定模式,对“两客一危”车辆管理尤为严格。(比如监控系统将捕捉驾驶员闭眼超过2秒等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疲劳驾驶。高速行驶中2秒盲视极具危险性,驾驶员需保持高度警惕)
(二)驾驶员需提前预判路况和休息点,长途行驶应适当拉长休息时间,利用碎片化时间提升睡眠质量。法定每次休息时间为20分钟,但考虑到数据回传误差及计时器偏差,公司规定建议休息30分钟,避免卡点导致疲劳驾驶。停车休息时必须熄火,否则监控数据无法认定为有效休息。
(三)在国道、省道等难以找到停车点的路段,虽可报备,但主管部门仍可能认定为疲劳驾驶。建议提前在可行路段休息,减少报备次数,避免被处罚。(堵车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超时不计入疲劳驾驶,但正常行驶状态下需严格遵守规定 )
(四)根据以往高速追尾事故警示:车辆从服务区或收费站进入高速时,应在1分钟内将车速提升至60km/h以上,避免因车速过慢引发追尾 。低速行驶或处置不当导致事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使理论上是后方责任,驾驶员也应通过规范操作规避风险。
(五)汛期行车安全密切关注气象预报,遇橙色或红色暴雨预警时,应提前安排停运或避险,严禁冒险通行 。当积水超过轮胎一半时严禁通行;浅水路段需缓慢行驶,注意防止发动机进水或车辆失控。提前运输安排,做好延误预案,确保安全第一 。
(六)政策利好信息:乐山主管部门正与周边高速洽谈,拟对乐山周边地区货运车辆实施通行费减免政策,具体方案待定。
(七)上级主管部门告知,今年乐山地区不用报废旧车辆,购置新车可能有高额补贴,最高可达八万元。具体情况等通知。需购置新车的可酌情考虑。
(八)近期发生多起闯红灯违法,要求牵引车通过路口时,若绿灯剩余时间不足10秒,建议不通过,严禁黄灯抢行,必须停车等待。以免造成违法行为。
二、近期安全事故通报与警示
(一)2026年5月11日14:44许,广西梧州万秀区西江三路公交车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后,公交车失控冲出路外,坠翻至河岸边旱地(落差约20米)。造成3死5伤的交通事故。
(二)2026年5月16日 21:08许,在河池市环江县洛阳镇永权村肯任屯漫水桥处,一辆皮卡车(非营运),载15人(务工村民),由于当天强降雨、河水暴涨、漫水桥被淹。皮卡车冒险行车导致车辆坠河,造成5人生还、6人遇难、4人失联的交通事故。
2026年5月28日 02:40许,鄂F8A7L8(大通小型客车,非营运,核载9人、实载16人)在G40沪陕高速南阳桐柏毛集段(K991+800)处,因司机操作不当,夜间高速跟车过近、未及时避险,直接追尾正常行驶的半挂车。造成13死、3伤的交通事故。
该车驾驶员从5月27日18:40从杭州上高速,连续驾驶超8小时,事发在凌晨2–4点(生理疲劳高峰),并私改座椅,车身强度下降;乘客拥挤、安全带使用率极低,撞击后多人被甩动/挤压致死。该车为非营运车辆长期跑杭州—邓州跨省“黑网约车”。
以上三起事故看似情形不同,根源却高度一致:安全意识淡薄、违规陋习不改、风险预判不足、侥幸心理作祟。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疲劳驾驶、冒险通行、违规载人,每一项都是交通违法,更是夺命隐患。
在此提醒全体从业人员:坚决拒绝乘坐黑车、超员车、违规载客车辆;长途出行杜绝疲劳驾驶,夜间行车保持安全车距;途经积水路段、漫水桥,务必观察路况、谨慎通行,绝不冒险涉水。生命只有一次,侥幸换来事故,守纪才能平安。请大家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严守交规、文明出行,守住自己和家人的平安。
李勤
三、质量信誉考核问题通报与整改
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年度质量信誉考评,随机抽查三辆车发现严重问题,暴露出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应急知识匮乏:
(一)监控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川L77629驾驶员(杨兆奇)进行提问,询问行车途中轮胎起火的处置,回答使用灭火器站在下风口(应站上风口)。视频中该车押运员正在睡觉,提问押运员职责,押运员一问三不知。(该车驾押人员应急处置、安全告知书手抄三遍,并交于公司)
川LU0235车辆反光标识缺失,灭火器喷嘴损坏。驾押运员防护用品位置及佩戴等基础问题不知晓。(该车及时整改,驾押人员应急处置、安全告知书手抄三遍,并交于公司)
川L83397驾驶员刘文光应急处置常识欠缺,押运员基本常识相对熟知。(该车驾驶员应急处置手抄三遍,并交于公司)
(二)对于以上问题要求:1.强化培训实效:严禁仅签到不学习,必须掌握应知应会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 。
2.规范物品摆放:应急救援物资必须放置在驾驶员易于取用的位置,确保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反应 。
3.落实日常检查:严格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隐患 。
龙勇刚
四、传达众通【2026】37号文《关于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一)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是全国第25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一一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公司印发了众通【2026】375号文《关于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作出了相应部署和要求。
活动内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行动自觉性。
2.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讲活动。各科室、各片区安全管理人员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一一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活动主题,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安全警示教育、应急知识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
3.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全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公司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科室及各岗位人员要积极参加应急演练等活动,提升应急工作的科学性,完善预案和应急体系,提高公司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和全员应急处置能力。
活动要求
1.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安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行动自觉性。要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三个必须”和岗位安全责任。要围绕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应急处置等内容,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家庭活动。通过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宣传,使安全生产理念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走深走实。
2.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科室协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落实安全生产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3.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形成闭环,消除隐患。要落实“一月一报告”和“人、车、户”记分管理办法,做到应记尽记,起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4.切实抓好暑期汛期行车安全工作。当前已进入夏季,天气炎热、雨季汛期来临,影响安全行车的因素较多。各安全管理人员要对重点运输线路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告知一线驾押人员。要密切关注天气路况预警信息,并将信息及时传递给驾押人员。做好暑期汛期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落实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主动避让,提高灾害防范能力和效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科室于2026年6月30日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形成资料报公司安全科,公司将抽查部分科室的活动开展情况,对开展活动成效突出的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开展活动的将进行批评处罚。
五、宣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四川细化版)
1)道路运输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备案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未按《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确定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或未按周期维护;或使用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所属驾驶员或者车辆一个月内出现2次级以上“三超一疲劳”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或存在资格证记满15分级以上未严肃处理仍继续安排驾驶员从事经营的;经营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造假或故意破坏监控系统(终端)拒不整改,或再次发生同类违规情形的。
2)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规定,导致运输过程中包装容器损坏、泄漏的;常压液体罐车罐体运输介质超出适装范围,或超过核定载质量装运危险货物的;未按规定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罐体罐箱的关闭装置未处于关闭状态;未安装悬挂警示标志,或未随车携带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
公司要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照判定标准,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公司,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按时整改销号,形成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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